王春峰副局长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国家测绘局副局长 王春峰 (2007年1月12日) 同志们: 今天请大家周末来开个会,是因为有一项紧急而且重要的工作要布置,就是根据财政部要求,开展我局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去年年底,财政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编制2007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06〕37号)的有关要求,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并于 这次资产清查工作的主要目的是,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的“家底”,为编制部门预算和建设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提供真实可靠的基础数据,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进一步促进和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同时,针对在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制度,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需要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下面,我就如何开展我局资产清查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的重要意义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是公共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是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要举措,是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框架的必然要求。财政部2006年以部长令的形式公布了《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这两个文件的公布,对于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两个文件公布以后,资产管理方面的首要任务,就是开展资产清查,摸清“家底”,这是资产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开展其他各项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前提。具体来讲,资产清查工作的必要性和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开展资产清查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节约型社会的必然要求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物质基础。随着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财政资金逐步从一般性、竞争性领域退出,国家对行政事业单位的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据统计,2005年底,我局所属单位国有资产总额达209893万元,其中行政事业类137706.8万元。同时,我们国家的行政事业单位,包括我局所属的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基础比较薄弱,“家底”不清;资产配置不公平,资产使用效率低,存在着闲置浪费现象;资产处置不规范,对非经营性资产投入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弱化,资产流失比较严重;资产重使用轻管理现象较为普遍,不少单位缺乏健全的资产管理制度。如何管理好规模庞大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成为当前我们国有资产管理的一个重大课题。只有在全面开展资产清查、摸清“家底”的基础上,才能管住、管好、管出效益。 首先,开展一次全面的资产清查,摸清资产存量及其使用状况,有利于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有利于促进存量资产的整合、调剂与共享共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有利于控制资产的配置,防止超编、超标;有利于控制资产的处置,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从而最终有利于节约政府和社会资源,降低政府成本,促进建设节约型政府、节约型社会。 其次,开展资产清查有利于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为了彻底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从根本上切断各单位自行发放津贴补贴的资金来源,党中央和国务院从2005年开始就明确要求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的管理,各部门、各单位取得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要按照国家关于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的有关规定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开展资产清查,全面地掌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情况,有利于加强国有资产收益管理;有利于贯彻落实中央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的精神,为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构建和谐社会,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开展资产清查是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的迫切需要 近年来,财政部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建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要求,积极推进了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政府收支分类等多项财政改革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效。但由于长期以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明显滞后,监管乏力,与部门预算等各项财政改革之间缺乏有效的衔接,影响了财政改革向纵深发展。因此,迫切需要开展一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为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紧密结合,进一步提升部门预算管理水平,完善公共财政管理体制提供支持。 一是从预算管理的角度看,资产管理也是预算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开展资产清查有利于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主要是由财政资金形成的,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的规范性、科学性,直接决定了资产配置的合理性与公平性; 准确、完整的资产统计报告、资产清查和资产管理有关数据资料,是编制部门预算、配置资产的依据。因此,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既是加强资产管理、从源头上控制资产形成的客观需要,也是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的有效手段。 二是从政府采购的角度看,开展资产清查有利于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通过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存量和管理状况进行清查,使我们对资产存量、使用管理状况、需要配置的资产能做到心中有数,有利于调剂余缺,避免盲目重复购置,造成资产的闲置浪费;有利于准确了解资产配置的品种和数量,扩大政府采购的实施范围,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的计划性、时效性。 (三)开展资产清查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基础性工作 要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首要的就是要摸清“家底”。目前,我们对各单位、各单位对各自掌握国有资产数据不仅不完整、不准确,而且基本上都是静态数、账面数,实际资产变动状况没有得到准确反映,家底不清、账实不符的问题比较突出。一方面,一些资产实际已经报废、损失或完全失去使用价值,却长期挂账未作处理。另一方面,一些单位存在着大量的账外资产,没有及时入账,有的甚至没有资产的明细帐和固定资产卡片。由于账外资产长期游离于有效监管范围之外,导致资产处置更加随意,流失更具隐蔽性。通过资产清查,我们可以全面摸清单位资产存量的“家底”,摸清资产管理的“家底”,摸清资产收益的“家底”,找出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特别是要尽快建立国有资产管理审批制度,对单位国有资产各个环节的管理活动进行约束。 开展资产清查另外一个目的,是要获取资产管理的初始化信息、实行动态监管。针对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为防止资产清查的前清后乱和切实提高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只有全面开展资产清查,才能获得真实可靠的初始数据信息,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具体安排 (一)工作内容 这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完善制度等,损溢认定和资产核实暂不纳入工作计划。 单位基本情况清理是对纳入资产清查工作范围的所属单位户数、编制和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 账务清理是对各单位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以及各项资金往来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通过账务清理要达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确保单位账务的完整、准确和真实。 财产清查是对各单位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各单位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账等损失要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建议。财产清查过程中要按照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与净资产相结合的原则,重点做好固定资产、对外投资、资产收益的清查。 完善制度工作内容主要是各单位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资产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二)工作安排 关于清查基准日和清查范围。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准日为 关于工作原则和方法。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我局对各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统一汇总。 关于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本次资产清查分为准备、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 准备阶段(2007年1月-2月),部署和培训。今天召开这个会议就是部署和动员我局资产清查工作。下一步我局还要组织业务培训班,组织有关人员学习资产清查的有关工作文件和资产清查报表软件。 实施阶段(2007年3月-5月)。各单位按规定进行自查,在认真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财务清理和财产清查等工作的基础上,编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结果经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后,于 总结阶段(2007年7月)。我局将对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并将根据资产清查结果,完善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各单位应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完善具体的实施办法。 关于组织机构。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我局成立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开展我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由我担任工作小组组长,局办公室主任吴兆琪同志、财务司司长柏玉霜同志、人事司副司长韩力援同志、局直属机关纪委书记李新权同志担任工作小组成员。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财务司,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柏玉霜司长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要建立由财务机构负责,由国有资产管理、纪检、人事、基建、后勤等相关业务机构配合的资产清查工作组织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并将组织工作机构情况上报我局备案。 三、做好资产清查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做好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站在全局的高度,组织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妥善处理好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领导,分工协作 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我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健全机构,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全面完成资产清查的各项任务。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资产清查方案;要明确任务和职责,建立和完善资产清查工作机制;要围绕工作重点,进行全面清理,做好帐务清理、财产清查、制度建设等重点工作;要做到精心安排,不等不拖,积极推进,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 (三)严格要求,确保质量 这次资产清查工作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财政部将委托中介机构对各部门各单位的资产清查结果进行核查。因此,在资产清查中,我们要严格工作标准和工作要求,确保工作质量。对工作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有关方面要及时向工作小组反应报告。各单位要对资产清查工作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任。对在资产清查工作中隐瞒真实情况,不如实填报资产清查报表,提供虚假会计资料,违反《会计法》有关规定的,要责令其限期更正并予以通报批评;对在资产清查中出现的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出现其他重大违纪问题的,要根据情况轻重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同志们,此次资产清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难度相当大。我相信,在各单位高度重视下,在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圆满完成资产清查工作的各项任务。 谢谢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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